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受市公安局委托,就申请采购的警用摩托车进行询价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警用摩托车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编号:ZZC2008-X049,具体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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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品牌) |
规格型号 |
有关要求 |
产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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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摩托车 |
铃木125 |
标准配置 |
国内 |
6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通过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资格登记的汽车供应商。
四、采购文件领取信息: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08年6月2日至6月6日
(领取截至时间为2008年6月6日下午5:00时);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3)
五、采购时间和地点:
采购时间:2008年6月10日下午2:00
采购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虹、陶宏、孟晓光
联系电话:0512-58915387
传真电话:0512-58915387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政编码:215600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