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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9、评分办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投标报价合理性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的方法,评出中标人;
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由招标单位选择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评标内容、分值设置及评标细则
本次综合评估法评审因素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9.1投标报价:(满分83分)
以评标基准价得满分83分,以此为基准价,投标报价每高1%扣3分,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初步评审得出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低于上限价的)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9.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0分)在统计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时,应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满分0.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的保证措施;(满分2.5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5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满分0.5分)
(6)项目经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满分0.5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1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1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满分1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满分0.5分)
9.3工期与质量得分:(最多得5分)
满足招标工期和质量等级的得5分,不满足不得标。
9.4投标报价合理性:(最多扣2分)
(1)合理性分析的评标基准值=标底综合单价;
(2)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偏差率超过+10%~-20%且合价偏差金额在±3000元(按工程不同可调整)以上的,每项扣0.02~0.05分,最多扣2分。
9.5投标人业绩得分(最高得5分):
施工企业的业绩分由综合考评业绩分及2008年度张家港市范围内获得的优质工程、文明工地业绩分三部分组成。
9.5.1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业绩分:
9.5.1.1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业绩分=(本企业半年度综合考评分值-全市半年度综合考评平均分值)×0.2。
9.5.1.2无综合考评项目的企业不加分也不减分。
9.5.1.3施工企业优质工程业绩分:
9.5.1.4房屋建筑施工企业优质工程业绩分=张家港市级优质工程(含张家港市优质结构工程)个数×0.1+苏州市优质结构工程个数×0.15+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个数×0.2+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个数×0.4+“鲁班奖”优质工程个数×0.6。
9.5.1.5施工企业文明工地业绩分:
施工企业文明工地业绩分=张家港市文明工地个数×0.05+苏州市文明工地个数×0.1+江苏省文明工地个数×0.2+国家级文明工地个数×0.5。
优质工程业绩加分按该工程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文明工地业绩加分按该工程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将项也不予计分。
投标人的业绩加分办法祥见张建工[2009]29号文。
未参加张家港市综合考评的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得分按零分计算。
9.5.2、加分事项应与招标内容工程相对应。 |